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有关精神,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脱贫成效,2018年7月4日下午,我市在10号楼一楼会议室分会场参加全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视频会议。
参加我市分会场会议的有市区财政、扶贫、民宗、农业、人社、住建、教育、卫计、环保、林业、民政、旅游、文体、水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财政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会上,财政部副部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程丽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着重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二是财政部门与行业部门的关系;三是年度资金绩效评价与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关系;同时要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流程。
受57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党组书记、局长伍振湘同志委托,市财政局黄淡标副调研员在视频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我市工作部署会议,并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加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扶贫项目资金涉及到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包括:扶贫办、发改、民宗、农业、人社、住建、教育、卫计、环保、林业、民政、旅游、文体、水务)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各类资金,各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二、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一是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根据本地区预算编制规定和要求、脱贫攻坚规划等,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二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三是各部门在关注资金投入和使用过程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观程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四是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将绩效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项目负责人,实现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
三、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分析;二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控结果应用;三是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绩效自评;四是全市各级财政和扶贫根据实际需要,对扶贫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使用组织绩效评价。
四、海口市2017年度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考核在全省排名第2,获得中央和省级奖励资金1150万元。希望全市各有关部门再接再厉,确保扶贫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勾;各区扶贫部门要重视项目库的储备完善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